出售商品

賣家出售商品時需如何設置提款或積分方式

步驟一: 會員中心-->帳戶管理-->款項相關,選擇收款的預設方式為“退款/收款至銀行帳戶”或“款項轉為積分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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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二:設置成功後,我是賣家-->訂單管理-->待移交-->點【移交商品】進入訂單,移交商品給買家後,點【確認已移交】;

步驟三:確保已設置收款方式(如需更改則按上述步驟一和二進行操作),直接“勾選”我已知曉並同意上述內容,點【確認提交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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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四:買家領收商品,款項會按照您“步驟一”選擇的預設方式等待自動提款或轉為站內積分。

 

PS: 

1、“積分” 僅可用於購買點數卡或者帶有“台灣商品”標識的商品,不可轉出到銀行;

2、“收款至銀行帳戶”是每天早上09:30將24小時內產生的款項自動提款至您的默認銀行帳戶。